馬鞍山市11月23日起試點開展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推廣應用工作
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,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決策部署,深化拓展電子證照推廣應用,深入推進“互聯網+交管”政務服務,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于11月23日起在我市試點開展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推廣應用工作,屆時將通過全國統一的“交管12123”App核發電子駕駛證,電子駕駛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,可在辦理交管業務、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,為駕駛人提供在線“亮證”“亮碼”服務,進一步簡化辦事手續資料,提升證件使用便捷度,更好便利群眾辦事出行。
據介紹,電子駕駛證由正頁和副頁兩部分組成,正頁主要包括駕駛證基本信息、電子證生成時間、用于驗證信息的二維碼和一維碼等內容。副頁主要包括駕駛人住址、發證機關、駕駛記錄以及準駕車型代號等內容。電子駕駛證式樣全國統一,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,動態顯示駕駛證準駕車型變化、交通違法記分等狀態,方便實時查詢、實時出示、實時核驗。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,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,有效防止篡改、偽造,保證電子駕駛證真實唯一、安全可靠。
此外,對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,駕駛人可在手機上登錄“交管12123”App,查詢、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。執法查驗時,對駕駛人出示電子駕駛證的,公安交管部門不再查驗紙質駕駛證。辦理交管業務時,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辦理、處理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等業務,無需再提交紙質駕駛證,但有需要扣留駕駛證情形的,仍需要出示紙質駕駛證。同時,電子駕駛證還拓展了客貨運輸、汽車租賃、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,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,相關單位在線核驗駕駛資質。
交警部門提醒,申領機動車電子駕駛證是“交管12123”App一項常態化功能,各位駕駛人不用急于一時扎堆辦理,以降低前期系統壓力和人員審核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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